泉州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71021/5779684.html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供应链金融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供应链金融从产业链整体出发授信,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注入中小企业,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但传统供应链金融仍存在资金支持不足等问题。
互联网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更丰富,其中“网贷+供应链金融”模式实现了网贷平台资金端与供应链中资产端的有效对接,提升了供应链的资金周转速度,同时也实现了网贷平台的差异化发展。
但是目前这一金融形式仍处于萌芽阶段,真正从事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网贷平台数量较少,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局限性,没有完全实现资金端与资产端的对接。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还在不断建设中,很多供应链传统企业仍对互联网金融处于探索阶段。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和良好的行业规范是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产品创新的保障和动力。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为开端,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监管细则,从源头上减少网赁行业风险。对于P2P平台等机构,要明确其信息中介的作用。
在进行项目融资时要寻求第三方银行机构作为资金托管方,避免平台形成资金池,减少自融自用风险。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收紧,但仍需尽快出台针对平台的注册金、具体业务范围、风控体系等方面的监管方案。
供应链金融涉及到多方利益,包含了供应链的众多环节。每个环节中都要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做好备案,做到有据可循。对于供应链金融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要完善《担保法》《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在这部分的细则。
供应链金融涉及多个领域,要明确监管责任机构,做到权责到人,赋予监管部门更多的权利和独立性,避免受到利益关联方的影响。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物流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稳步落实,及时将风险控制,淘汰经营状况不好的平台。
针对不同性质的平台进行分类、有序监管。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借款限额进行了限制,虽然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的金额限制*策提供了12个月的过渡调整期,但还是限制了网贷平台的发展。
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一般涉及大宗商品等科目,融资金额大,存在超出《办法》限额的可能。相关监管*策最好可以根据标的不同进行差异化监管,从而更好地管控风险。同时最大地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
二、完善征化系统,加强第三方托管监督力度
完善我国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征信系统还没有完全建立,处于不断摸索阶段。“十三五”期间征信将广泛覆盖网贷、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领域,征信体系的范围将逐渐扩大。从试点城市吸取经验,将更多的企业纳入到体系的监督对象中去。
不仅注重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和征信信息收集,同时也要加强对网贷平台、中小企业的信息收集和运营状况披露。将网贷平台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加强地方*府对此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
协调与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对平台的运营情况、项目运作等数据进行备案登记,并将征信系统提供的信息充分利用到平台日常监督中,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的平台对其进行规范和打击。
鼓励并要求平台自身建立互联网借贷平台信息披露制度。互联网金融协会颁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要求平台对于包括期限分布、交易量、违约记录、预期收益率等信息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