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人才发布厅》,我们邀请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租赁科的负责人杨楠,为大家解读《西安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
西安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解读文稿
大家好,我是西安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租赁科的负责人杨楠,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我市先后出台了《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现将人才安居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不同人才类别所能享受的安居政策:
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任意一种。
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中的任意一种。
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户且经市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可申请租赁补贴。
申请人才安居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户且经市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
(二)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市在职在岗,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四)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未享受其他人才安居、住房保障、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政策性、福利性保障政策。
人才公寓政策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人才货币化补贴政策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资金,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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