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策
(一)、*策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服务〔〕号)
(二)、*策内容
奖励20名服务业专业人才,由省财*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万元,其中技术类、管理类人才分别占60%和40%左右。
(三)、适用对象
推荐服务业专业人才候选人分为技术类和管理类。技术类是指在服务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类是指在服务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四)、适用时间
1、按照申报通知要求;
发布渠道: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