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生态,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平定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平定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现将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四)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二、岗位名额
平定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平定县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平定县产权交易中心)7人,平定县能源信息中心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平定县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平定县年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点击查看大图)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自愿在本县服务不少于5年。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及学位证(含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各类证件取得时间要求在年7月31日前。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
在平定县人民*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