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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10 16:12:00

作为一名灵活就业者,如果自己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但是这家工作单位是属于民营企业,那么请问自己的个人档案该如何存放?其实我们灵活就业者,是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也不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作为灵活就业者本身来讲,他的个人档案其实就无法通过企业单位来托管。绝大部分灵活就业个人,都会将自己的个人档案托管在有资质的机构当中去,一般就是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虽然说作为灵活就业者,实现了再就业,也和企业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你找到的,并不是一家国有企业单位,而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那么对于你来讲,这份工作实际上是无法直接托管你的个人档案。因为本身民营企业单位是不具备档案的托管权限,所以说我们也依然是不能够,将自己的档案托管到企业单位当中。只有你实现了这个国有企业单位,那么我们才能够,将自己的档案托管到企业单位当中。

所以有一份国有企业的工作,那么才能够改变自己档案的托管权限。如果说你一直没有实现国企单位的工作,或者说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那么一般情况下,个人的档案都不能够通过本工作单位来进行托管。所以我们是不需要去操心这件事情的,那么依然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就可以了。

但是有的人他可能还有一种这样的情况,自己长期把个人档案拿在手中,没有托管出去,对于这种类似情况而言,你的个人档案就会有很大的风险因素存在,因为个人档案是不允许拿在自己手里的,如果说一旦拿在自己手里。就形成了死档无效的档案,对个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假设你将来要考编,那么作为新的单位一般是要接受你的人事档案,如果说你没有办法提供人事档案,那么很有可能会造成编制以内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将档案托管出去,不能够拿在自己的手中。

通过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是能够正常的托管。并且在托管的过程中是属于完全免费的情形,不需要收取任何的费用,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公对公的形式,比如说你从原有的国有企业单位,离职以后,就必须要通过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开具档案的调档转移函。然后以公对公机要函的形式,邮寄到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就能够正常的去托管你的档案了。而如果自己的档案已经在手里,那么我们就应该想办法找一份国有企业单位,然后托管出去,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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