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庄灵辉卢志坤北京报道
创新驱动战略导向下,各地纷纷瞄准区域创新高地,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多个城市群也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前,山东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努力争当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排头兵”,将山东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创新高地和科技创新策源地。
为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山东省此次《意见》围绕高水平创新平台搭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9个方面提出27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到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万家,力争达到5万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突破5万家,力争达到6万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53%左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8%。
“科技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具有典型的集群效应,优质科技龙头会促进优秀人才、资本等聚集,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对于各地吸引人才、实现税收、经济增长等都有诸多益处。”光大科技创新总监王硕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当前各地高度重视科技发展,除顺应政策导向外,还有推动地区产业升级与经济实力提升等方面的考虑,是高质量发展中的顺时应势之举。
强化区域协同创新
区域创新高地和科技创新策源地是山东省此次科技强省建设的重要目标。
除科创企业与研发经费目标外,山东省科技厅在此次《意见》解读中还提出,到年,山东省要在黄河流域率先建成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并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科技创新策源地。
为此,《意见》提出多项措施,涉及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推动科技开发合作以及全域创新发展等。
对于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山东省此次《意见》的提法是“加快”打造,提出要全力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黄河流域原创策源地。
同时,《意见》还颇为重视区域协同创新与科技开发合作。
如在区域协同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推动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郑洛新、西安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鼓励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伙伴园区,开展异地孵化、飞地园区等多层级合作;发挥黄河科技创新联盟作用,促进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高效融通。
在科技开放合作方面,《意见》则提出要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创新合作,强化与大院名校战略合作,围绕央企、世界强企业产业链加快布局创新链,推动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山东;在国际层面则要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打造科技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新高地;加强友好省州科技交流合作,打造中日科技创新合作大会等活动品牌;支持科研院所、重点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布局一批联合研发机构等。
对于省内各地区,山东省此次《意见》还提出要推动全域创新发展,对各能级城市及城市群进行了具体部署。如提出要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创新型城市群,支持济南市建设高水平引领型国家创新型城市,青岛市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标杆;发挥省会、半岛、鲁南科创联盟作用,推动三大经济圈创新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强县财政激励,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全国创新型县(市)等。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除注重区域协同创新外,山东省此次《意见》还明确了人才与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高地等。
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意见》提出强化科技人才梯次培育,实施科教协同育人计划,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等多项措施。
如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济南市、青岛市集中优势联合创建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培育壮大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完善省市“人才卡”服务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强有力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各市实施品质活力城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在科技人才梯次培育方面,《意见》则提出要持续实施各类人才培育计划,加强战略科学家和顶尖人才培育,大力培养45岁以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支持战略科学家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牵头组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并提出要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集聚、卓越工程师培育等专项行动。
山东省此次《意见》还明确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出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以及推动国有企业创新示范等多项重点任务。其中明确要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每年支持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培育聚集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等。
(编辑:卢志坤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