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东新区公开补录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邢东新区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受邢东新区委托,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含各县、市)辖区户籍,在市区有固定住所;
2.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勇于担当,敢于奉献,热爱邢东新区工作;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或劳动教养,没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员岗位条件
二、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邢东新区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派遣到邢东新区工作,邢东新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邢台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用),今后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07月09日通过邢台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