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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17 19:06:00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一、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文件依据:《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17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条件:(一)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外地户籍流动人员在本市实现自主创业人员。

申请材料:

①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证明创业项目经营状况相关的银行流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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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文件依据:《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17号)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身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企业对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号)承诺属于小微企业的书面承诺;

④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其中要集中标注所吸纳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

⑤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条件人员的证明文件或者书面承诺;

⑥企业与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

⑧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等材料。。

办理流程:

①申请,借款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就业创业窗口进行申请;

②复核,工作人员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复核(包括工商、社保、医保等信息的核查),符合条件的名单推送至经办银行,不符合条件的进行电话告知;

③银行核查,经办银行收到信息后对借款人的反担保进行核查,经办银行将担保条件合格的借款人推送回我中心;

④实地检查,我中心对其经营的主体及担保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使用担保金金额,最终银行放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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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创业补贴申领

文件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10号)

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个体经营或小微企业,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重点群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元。

申请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6—12个月的银行流水原件;

⑥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申报或者纳税凭证;

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提供扶贫手册和所在乡镇和村级出具的贫困证明(所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返乡创业农民工还需提供户口本,返乡创业证明(所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在省外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证明)、社保流水等材料。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进行受理;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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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文件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10号)

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吸纳一名人员就业给予元补贴。

申请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人员名册原件;

⑦社保缴费流水原件;

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进行受理;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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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吸纳脱贫人口(原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文件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黑人社发〔〕16号)

申请条件:对吸纳脱贫人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农民创业主体。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季节性用工1个月以上(含1个月),且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内累计支付劳动报酬(务工费)不低于现价脱贫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贫奖励补贴元,

申请材料:

①吸纳人员名册;

②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原价及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讷河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的进行受理;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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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业见习补贴:

文件依据:齐人社发〔〕1号,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申请条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16-24岁城镇失业青年。

申请材料:

①《就业创业证》;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就业见习协议书;

④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⑤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材料;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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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文件依据:①《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②《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32号)第二十条(四)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从事灵活就业并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已缴纳社会保险人员,补贴期限不能超过2年。

申请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灵活就业协议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前几项之外还需本人毕业证;

以上证件需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材料;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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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求职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73号。

申请条件: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此项政策。

申请材料:

①《齐齐哈尔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银行卡复印件;

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应证明:(①低保家庭:户口本首页、持低保证人户口页、本人户口页、低保证。如没有低保证或低保证未年检,出示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②残疾:本人残疾证。③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册并加盖公章(贷款尚未结清)。④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口本首页、残疾人户口页、本人户口页,残疾证。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部门开具的证明。⑥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材料;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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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益性岗位补贴

文件依据:①《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②《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10号)。

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②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办理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人提出材料;

②审核: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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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

文件依据:①《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②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申请条件:流动人员

申请材料:

①调档函;

②存档人身份证(委托代办: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审核:提交申报材料;

②办结:审核档案材料出具目录、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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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文件依据:①《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②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申请材料:

①档案(密封);

②存档人身份证(委托代办: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审核:审核提交申报材料:

②办结:核对《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档案存档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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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文件依据:《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审〔〕13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是按照黑财社〔〕72号文件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第三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是指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残疾人(以下简称符合条件人员,含技工院校扩招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

申请条件: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残疾人(以下简称符合条件人员,含技工院校扩招符合条件人员。)

(二)对无力先行垫付培训费的符合条件人员,可参加培训主体组织开展的培训(含项目制培训),免交培训费。培训考核结束后由培训主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制系统向当地人社部门报送培训主体填写的《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当地人社部门对培训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免费条件培训人员在当地人社部门网站或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等对外宣传媒介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培训主体拨付培训资金。

办理材料

①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登记表;

②职业培训学员培训结业登记表;

③领取职业培训补贴合格学员名册。

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流程

①受理:受理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②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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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55号二、关于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二)对符合条件人员、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审〔〕10号)规定执行。创业培训内容、学时等参照《创业培训标准(试行)》(中就培发[]2号)等执行。

申请条件: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残疾人(以下简称符合条件人员,含技工院校扩招符合条件人员)、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培训。

办理材料

①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登记表;

②职业培训学员培训结业登记表;

③领取职业培训补贴合格学员名册。

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创业培训补贴流程

①受理:受理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②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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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补贴

文件依据:依据《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审〔〕13号)第十一条培训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由上述单位每季度将吸纳上述人员名册、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证明及工资发放单通过实名制系统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按每人每月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拨付给上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申请条件: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办理材料:

①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登记表;

②职业培训学员培训结业登记表;

③领取职业培训补贴合格学员名册

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培训补贴流程:

①受理:受理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②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③办结: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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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符合条件培训人员申请生活费补贴

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55号二、关于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一)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列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以下简称符合条件人员)、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线下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个人25元/天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三、关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三)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线上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个人1元/课时的生活费补贴,不再给予交通费补助。

申请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办理材料:

①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登记表;

②职业培训学员培训结业登记表;

③领取职业培训补贴合格学员名册

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培训补贴流程:

①受理:受理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原标题:《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惠企利民政策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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