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台雪超
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财政按不同等级给与不同标准的经费资助;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周期内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给予万元经费资助。《青岛市建设中医药强市的若干措施》出台,花真金白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医药事业发展离不开财政政策的支持。11月24日,青岛市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建设中医药强市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在财政支持措施方面,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中医药局专职副局长赵国磊介绍,中医药强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离不开财政、医保、科技、人社、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精准施策。具体来讲,在财政支持方面归纳有两个方面:
在人才培养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在若干措施里面,已经明确规定对于入选的市级中医药领军人才、中医药名家和基层名中医,培养周期内每月由同级财政给予人选所在单位分别不低于元、元、元的经费资助。对入驻的省级以上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按照不超过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对纳入国家、省、市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培养周期内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在中医药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等方面,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分中心),建设周期内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给予万元经费资助;支持牵头组建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周期内每个集群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给予万元经费资助;对获批立项并经评估验收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分别按照不超过万元/个、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对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给予万元/个的经费资助。对立项公布的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特色技术,分别给予50万元/个、20万元/个的经费资助;对获批国医馆、精品国医馆、国药坊、中医专病(专技)门诊的,分别按照不超过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对获批中医特色村卫生室单位按照不超过3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除了以上项目之外,医保部门出台的差异性中医药政策,科技部门出台的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政策,重点围绕住院中医、优势病种、日间病房管理、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中医药科技型企业培育等方面也给予了支持,这些方面市级财政也配套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