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宝安区又有人才房推出!
宝安区会展湾东城广场项目(一期)
预计年3月交付
届时将供应人才住房套
优先面向
福海街道和福永街道
辖区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
其中
面向福海街道辖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
配租套(一房套、两房套)
面向福永街道辖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
配租套(一房套、两房套)
一、房源情况
会展湾东城广场项目(一期),位于福海街道凤塘大道与展景路交汇处,距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7公里,西侧及南侧有规划地铁12号线及20号线,周边有广深沿江高速、广深公路、沈海高速等城市快速路,配有公交首末站,未来交通便利。按保障性住房三类装修标准交付(配有空调、厨房三件套、燃气)。预计交付时间年3月。
本次供应套,优先面向福海街道和福永街道辖区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福海街道、福永街道按7比3的比例进行房源分配。其中,面向福海街道辖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套(一房套、两房套);面向福永街道辖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套(一房套、两房套)(详见附件1)。
二、配租对象
1.首轮配租对象:纳入我区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附件2)且注册地位于福海、福永街道辖区的企业。
2.第二轮配租对象:面向福海、福永街道辖区重点企业配租后的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新安、西乡、航城街道辖区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
3.第三轮配租对象:面向上述街道辖区重点企业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
三、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四、入住标准
一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两房房源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聘用时间、住房情况等条件的时间节点为年3月19日。
五、租期和租金
1.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后,按照市相关规定申请续签。
2.项目基准租金:21.03元/月/㎡;
物业管理费:6元/月/㎡
以上租金标准均为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六、受理时间
(一)集中受理时间
首轮受理时间:年3月24日-年4月2日
第二轮受理时间:年4月16日前
第三轮受理时间:年4月30日前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3号楼办公室,(邓先生);
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号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刘小姐);
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号政府大院办公室,(吴小姐)
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5号劳动司法大楼室,(陈小姐)
新安街道办: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白小姐)
西乡街道办:宝安区宝民2号号西乡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彭小姐)
航城街道办: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姚先生)
松岗街道办: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号松岗街道办4楼办公室,(文小姐)
燕罗街道办: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大楼2楼企服中心办公室,(谭先生)
石岩街道办: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康执法大楼旁3号楼,(余小姐)
政策-
七、申请方式
(一)网上系统申报,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系统操作咨询服务(陈工)。
(二)纸质材料申报,企业系统申报后请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附件4)、企业认租汇总表(附件5)、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6)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八、审核流程
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认租申请进行初审后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计算配额后将合格企业名单及配额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原标题:《宝安区套人才房向重点企业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