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人力社保局,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年度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水人〔〕20号)和市职改办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年度温州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评审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33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31号)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年度全市水利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