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
年公开选(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08-03
为加强新城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若干名;公开选聘获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荣誉优秀教师20名;招聘中学教师16名,小学教师59名,共75名(人事代理)。
一、选聘、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政审与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选聘、招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获得荣誉条件及年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师,年龄不超4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近五年来(年1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荣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质课、骨干教师、文明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德育先进工作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40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中学及城市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等次,报考语文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等次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选聘、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