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设有26个学院(部),现有88个本科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
二、引进人才类型和需求
引进人才类型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引进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年上半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安家费5万元;
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工程技术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0日至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hsdrc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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